香港公司法定秘书与商务秘书的区别
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规定,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委任公司秘书,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。
其职责包括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架构、股东及董事的变动,亦需为董事局拟定公司会议议程、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谘询及建议。
法定秘书服务:
香港公司条列规定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名香港法定秘书,该法定秘书必须由香港本地自然人或法人担任。
法定秘书不同于商务秘书,法定秘书是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,是法律要求必须存在的。
法定秘书服务也相等于海外人士在香港的代言人,法定秘书对公司没有直接的控制权或拥有权,但如果公司发生问题,法定秘书是要担当一定责任的。
法定秘书的服务功能有别于商务秘书,不可以把法定秘书当成每天为我们处理商务的商务秘书。
在担任法定秘书的同时,秘书服务一般还包括:提供公司注册地址和处理政府往来文件。
法定秘书服务包括:
* 提供注册地址及法定注册秘书;
* 秘书服务处理及保存公司之法定记录(股东及董事名册);
* 安排及出席董事/股东会议,编制及保存公司之法定会议记录;
* 代公司保持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络,响应政府部门的查询;
* 秘书服务代收及处理政府往来函件,按客户旨意代为处理;
* 安排办理公司年审事宜:
1.换领商业登记证,代缴政府登记费及徽费;
2.秘书服务制作及呈交周年报表,代缴政府登记费;
商务秘书服务:
商务秘书服务有别于法定秘书服务。我们所提供的商务秘书服务是对在香港成立公司的人士,提供多元化、多功能的商务配套服务。
香港公司注册后,以良好完善的商务配套服务来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,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。
因此,我们所设计的商务秘书服务是以客户的商业目标为依归,并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合理、合法的做事原则,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满足客户不同需求。